每次別人聽說我生日在今天,總會說「可以,這很浪漫」。我也希望浪漫點,但這個日子讓我在以後的每個情人節都要為老了一歲而感傷,那可能我以後若幹年到死都過不了一個正常的情人節。不可以,這不浪漫,這是浪漫的反義詞。

  於是今天早上說好了九點去學課,半夢半醒地趕到之後對方卻又說「你來早了,十點鐘再來罷!(深沈)」。於是就騎著車繞著近處的路轉了幾圈。這個城市很臟,很嗆人,很不浪漫。路邊的混著灰色汙漬的鴨蛋青色的樓房外墻上掛著的一團一團都是裹膠皮的黑電線,縱橫交錯得像沒拆線的傷疤,那麽空調機就是裹著的紗布。

  還有那個我第一次望見的購物廣場。只有一樓有商鋪,二樓三樓四樓都是空空的,灰黑色的玻璃幕墻都打碎了幾面。垃圾桶裏會流出混合的血紅色的汙水,從上面加速騎過之後就會留下長痕。天氣再熱一點的話,上面就會爬上細小的蒼蠅。小時候我在這個城市,二十年之後的現在我還在這個城市,那我這麽多年的位移仿佛忽略不計了。這是我的故鄉,但是我不喜歡它。它太現實了,太容易讓人感覺痛苦。每次讓我形容「痛苦」這種詞的時候,我就會想到鴨蛋青的樓房,不銹鋼柵欄的窗戶裏藍色的玻璃,廚房外掛著的幹癟的塑料葡萄。在美麗的大城市我每天都活在夢裏,想到這些景象都帶著一層迷幻懷舊光暈,痛苦得讓人反而暗自愉快起來。

  可是現在我不在美麗大城市。在回家的三個月裏我好像都沒時間好好痛苦了。我沒有故鄉情結(被美化的痛苦除外),除了自己父母和自己房間和賣炒酸奶的店家,我討厭這個城市的一切。髒,亂,差,煙味和痰的痕跡,以及從後面把我撞翻還毫無歉意的那個女人。她讓我在床上躺了半個月。——誰在意它是不是我故鄉?我對它的態度一如我對這個國家的態度。去他媽的。

  路過市中心的時候看到了很多賣著玫瑰花束的小販。有那種帶亮粉的一看就假假的藍玫瑰,算什麽?新品種藍色妖姬?反正很痛。想起來前年今日我拿著身上僅有的十塊錢買了一朵紅玫瑰,卻不知道我為什麽要買。要不是我通常是個守財奴,我一定也是精於沖動消費的危險分子。我已然以為,小石用身上僅有的錢買了一朵紅玫瑰的時候,想都沒想過家門口成片的薔薇叢。他把那朵花的裏裏外外都看遍了,然後吃了它。

  唉,你說是吧小石。

  想來我十五歲知道小石後她便是我唯一的偶像(還是她,不是「他」)。那個無可救藥的被厭惡者,早已沈到絕海深處。也正因為她是死的,所以她無處不在,她與我同行。

  在此之前,我創造過一個宗教。一個沒有人相信的神,只有我一個人相信它所以它存在。在初中時我每晚每晚想象它給我講(我編的)睡前故事,再每天每天地與人宣傳它的存在。聽上去像個笑話,不過是真的。雖然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就把它忘記了,或許是在遇見小石之後吧。

  過去十年我學會了什麼?(很難說,感覺從小學到大學過去了實在很長的一段時間,但我又清楚記得十歲生日時我吃了一頓肯德基,還被一個叫孫勝男的阿姨教著摺紙帽。)至少過去的一年裏我什麼都沒有學會,還自嘲道「如果自己的人生都是由這樣空虛的十九分之一湊成的話那放棄也不遺憾」。——我早就這樣說,大概剛進初中就這樣說,「我活不過二十歲的」,而且要用開玩笑的語氣。這個想法從哪裡來我也記不清了,可能是因為實在喜歡伽羅華大佬,加上自己一直以來也是個不想活懶得死的存在主義兒童(那時喜歡著的人,已經都在地裡埋了一百五十年)。後來我從一個文學神棍急速退化成了一個萌二,再又一次變成了神棍。從陰濕變得陽光,現在又再度陰濕下來。發瘋地唱著全世界都是劇場的年輕時代已經遠了,雖然我還是動不動就變成一個討厭的存在主義喪逼,但過個半小時也能恢復正常。很穩。也很煩。我的脾氣變壞了。該不該唱著浪漫曲和世界告別呢?暫時還不要。不管之間經過幾次意外,我還是失敗地活到二十歲了,下一個目標就得是二十三了。雖然我不想在意我的年齡。暫且活著不就好了。我的盤正好全部到貨了,明天早上還要五點起床去考試,下午去醫院做一個san check。儘管這樣吧,匿了。